閱讀筆記:巴拿馬文件
7/22/2016在這幾年看多了低素質記者的報導而感到沮喪後,又讓我再度找回新聞業的神聖地位。他是「巴拿馬文件」。
在這個島礁問題正夯的敏感時機,能讓我重新思考「不毛島」是否真的存在?他是「巴拿馬文件」。
在這個Uber和計程車鬧得不可開交的凱道上,會讓我走到事情的背後,重新審視Uber「合法」與否?他是「巴拿馬文件」。
從六月買了「巴拿馬文件」這本書以後,越看越起勁。這是我這幾年來看過最值得的一本書。這本書牽涉的範圍很廣,從敘利亞戰爭、貧窮非洲,到各國元首醜聞以及薄熙來殺英商命案,一度看得有點辛苦(有很多背景知識要理解,還要上網找資料)……
巴拿馬文件,總計高達2.6TB的「個資」,他是冰山很大的一角。
現在我們都要求政治人物要公布名下財產,但那也只是「名下」財產。在這個頗為仇富的社會,那些「真正的有錢人」,難道是礙於害怕仇富的眼光才不願意讓自己的身家曝光嗎?
對於課稅,各個國家有各自的法律在規範。我們常常耳聞「OO企業N年來未確實申報XXX的稅額」,或是「AAA隱匿幾百萬的獲利未申報」。而我們一般的「不太懂法律」的市井小民,恐怕一毛錢都無法少繳給國稅局。
巴拿馬文件通篇圍繞在一個概念開始演繹,那就是「信箱公司」,或者也可以說是境外公司(雖然說這樣講沒有很準確)。一間公司要上繳多少稅給政府,取決於他獲利了多少(所以我國的一種實行方法叫做統一發票)。Uber的價格低,可能在於他不用繳,或者說是不用按比例繳稅給台灣政府。交易透過手機網路,政府沒辦法確實掌握他到底有多少收入,政府如何按比例課稅?(本篇沒有要戰Uber合法性,但如果概念不正確請指教) Uber是設籍在荷蘭的一間境外公司,即便我是在台灣用台灣的網路叫車,也被視為一筆境外交易。Uber在台灣的辦公室只有負責推廣和行銷,收入是沒有進到這裡的,所以政府「很難課稅」。
境外交易和境外公司會產生許多漏洞,錢可能在沒有被課稅的情況之下被移動到境外去。如果你的資金在國內投資、獲利,那麼勢必會被政府課上一筆不少的稅額,但如果錢流向了境外,那麼這筆錢要被課多少稅,那取決局那個國家的法律,因此有所謂的「避稅地」。當然這當中有合法的交易,也有不合法的交易。同樣一件事情,在不同的國家會有不同的合法性。「德國的銀行唯有在本國幫助逃稅才會被德國懲罰。在巴西或是紐西蘭幫助逃稅,就不關德國法律的事。」
在稅課越重的國家,有錢人越想把錢移到境外,移到那些避稅天堂。但這些人可能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或是惡名昭彰的毒梟、獨裁者。以常理來說,一個公司(就算境外公司)也要有個負責人或是股東,有實質登記的公司,這些人的身份也會曝光。他們不想讓自己的財產有被追查到的可能,或者說是怕被制裁、凍結,所以必須找個「代理人」。而這種隱藏公司真正所有人的方法有3個:
- 最簡單的是找自己的親戚(ex.冰島前總理的老婆)、朋友(普丁女兒的教父),但這樣還是有被追查到的可能。
- 所以巴拿馬文件的主角「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提供了「人頭代理人」的服務。只有該事務所知道真正的所有人是誰,外面的人來追查,只會發現某某公司的所有人是該事務所的員工。真正的所有人只要一通電話或是一封電子郵件,就能請該人頭替他簽名發支票來挪動資金(有時人頭代理人甚至簽好一堆空白的文件直接交付真正的所有人)。
- 更絕的是,如果真正所有人連對莫薩克馮賽卡律師事務所都不用透露真實身份時,該事務所還會提供另一種「無記名股票」的服務。那張公司股票沒有標記所有人是誰,持有該股票「實體」的人,才是該公司的所有人。
從以上這幾點,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一些方法,可以讓屬於你自己的錢,存在一個地方,然後沒有人知道那筆錢是你的。這牽涉到什麼,舉幾個重要的例子,我們就知道他對國家(甚至是人類)有多大的危害:
- 某兩間境外公司,利用賄賂手段,以低廉的價格看取得烏干達的石油開採權。石油開採的所得只有很少的一部份回到該國政府。如果這兩間境外公司背後的「真正所有人」是誰無從得知的話,我們也無法調查該國官員和這兩間公司的利害和賄賂關係何在,只能說「該國官員沒有盡全力替他的人民謀求最大福祉」。資源富饒的非洲就是這樣被莫名其妙的剝削。據統計,非洲某些國家接受到的外界援助,僅僅是他們被這些掠奪者剝削的一半而已。
- 早在敘利亞內戰後不久,歐美國家就凍結了阿薩德和他的親信的所有資金帳戶,並且採取各種制裁手段。那阿薩德政權為什麼還能撐這麼久?一個原因可能跟俄國的援助有關係。另一個更重要的因素也是信箱公司。只要能透過層層的信箱公司網路,阿薩德跟他的親信有能夠躲在背後操縱他們的資金。比方說:阿薩德的某位親信可以利用一間信箱公司在國外投資獲利,而該國根本不知道該公司背後的所有人是誰,所以也沒有加以阻擋、制裁或是凍結資產。
- 國際足總曾經以非常廉價的金額將歐洲杯的轉播權利金賣給烏拉圭的一間公司,該公司再以數倍的價格轉賣給烏拉圭當地的電視台。看到這裡,用膝蓋想也知道國際足總內部高層和該公司的負責人一定有些利益上的關係。而如果該公司的「真正所有人」是誰無從得知的話,該國際足總的高層也可以說「它低估了轉播權利金的價值」。
看完這些內容,我才知道原來「匿名」可以幹這麼多不著痕跡的勾檔。他們利用境外公司獲取大量的不法(也可能是合法)利潤,然後再用境外公司來把自己「漂白」。有些是為了逃避賦稅,有些則是為了讓資金可以順利流動。
我們耳熟能詳的避稅地大多是一些位在印度洋或是加勒比海的島嶼(美國本土也有三個州是避稅地)。這些國家、地區或是屬地(例如英屬維京群島),利用稅務的法律來支持該地的經濟,不然這些沒有完整產業結構的島民很難活得下去。這些島往往聽起來很浪漫,但「我們換個方式來問:如果其中的一座島上居民是以搶奪來往的郵輪為生,我們也會對他們寄予同情嗎?應該不會吧!可是這些島多年以來的的確確是在劫掠國際社會!或許人們應該單刀直入地說:如果要離開一座島嶼另謀生計是可行的。某些島嶼擁有的資源實在少到無法負擔居民生活,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在上頭住人」。太平島可沒幹這種勾當!海牙是否該考慮仲裁英屬維京群島一下?讓這個面積不到台灣兩百分之一,卻有著30多萬家境外公司的島嶼還給那些在戰亂、饑荒和貧窮中的人們一個公道?
稅務保密並非普世人權!只要靈活運用境外公司,就能得到一個幾乎完全不用負責的操作空間。如果一個社會由所有公民決議通過的法律,並不平等適用於每位公民,換言之,某些人可以利用自己的權勢和財富逃避這些法律的約束,民主便喪失了他的價值。為什麼其他人應該繼續接受這些規則呢?
這幾個禮拜因為出國資金整合的問題跑了很多間銀行,每到一間銀行的門口,我都會不自覺去想想他的背後:是否這間銀行也背棄了民主呢?
CNN
BBC
TED
半島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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